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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芈月传》编剧署名纠纷案说明会在京召开

    来源:放放电影责任编辑: 更新时间:2016-11-30 09:39:14人气:296
    曹平 11月24日下午,东阳市乐视花儿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在京召开关于《芈月传》编剧署名纠纷案说明会。电视剧《芈月传》导演郑晓龙、总编剧王小平、制片人曹平、乐视花儿影视总裁敦勇、副总经理宋李民等人出席会议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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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平

          11月24日下午,东阳市乐视花儿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在京召开关于《芈月传》编剧署名纠纷案说明会。电视剧《芈月传》导演郑晓龙、总编剧王小平、制片人曹平、乐视花儿影视总裁敦勇、副总经理宋李民等人出席会议并发言。中广联电视制片委员会会长张明智、副会长兼秘书长潘洪业,中广联电视剧导演工作委员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阎建刚、驻会副会长陈燕民,中广联电视剧编剧工作委员会秘书长杜大宁、副秘书长余飞,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中国分会版权委员会主席王军,乐视花儿影视法律顾问薛军福等行业权威人士出席本次会议。此次说明会旨在通过《芈月传》一案规范行业风气,呼吁从业人员遵守契约精神,抵制网络暴力,推进整个电视剧及编剧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芈月传》署名纠纷案历时一年多真相大白

          自2015年2月20日蒋胜男微博发文声称起诉开始,到2016年11月21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宣判蒋胜男起诉的各项侵权行为均不成立,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芈月传》一案沸沸扬扬的持续了一年多终于回归平静。说明会一开始,乐视花儿影视副总经理宋李民向在场行业人士和媒体展示了法院的判决书。

          《芈月传》一案主要围绕两大纠纷点:一是电视剧《芈月传》部分海报、片花未载明“本剧根据蒋胜男同名小说改编”、未署名蒋胜男编剧身份是否侵犯蒋胜男的署名权。二是将王小平署名总编剧是否侵犯蒋胜男的署名权。

          对此,法院认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为宣传电视剧而制作的海报、片花并非作品本身。作品是作者享有署名权的前提和载体,离开作品,就不存在侵害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署名权。对海报、片花是否应当为编剧署名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也无行业惯例,更无合同约定,且乐视花儿影视已在电视剧片头载明“本剧根据蒋胜男同名小说改编”、为蒋胜男署名“原创编剧”,已完成法定及合同约定的署名义务,因此,乐视花儿影视未在部分海报、片花中载明“本剧根据蒋胜男同名小说改编”、未署名蒋胜男编剧身份不构成侵权。

          此外,乐视花儿影视与蒋胜男签订的合同中约定,若蒋胜男的剧本达不到拍摄要求,乐视花儿影视有权聘请其它创作人员对其交付的剧本进行修改,对剧本内容进行的修改不视为对蒋胜男权利的侵犯,蒋胜男仍享有《芈月传》一剧在电视剧片头中编剧之一的署名权,但排序由乐视花儿影视公司决定。并且在《补充协议》中双方达成一致,蒋胜男同意在电视剧《芈月传》中署名为原创编剧,且乐视花儿影视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对蒋胜男的署名义务,因此,将王小平署名为总编剧并无不妥。

          行业引以为戒,信守契约精神

          会上,《芈月传》制片人曹平女士表示,乐视花儿影视尊重并认同法院的判决,对事件的真相大白感到非常欣慰。但同时也表示《芈月传》一案可以作为行业的一个判例,让行业同仁们引以为戒,呼吁行业尽快建立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制度,共同抵制恶意炒作行为,树立健康的行业风气。

          作为电视剧《芈月传》的总编剧,王小平在会上表示自己感谢法律公正的判决还了自己清白,同时强调了编剧委员会在保护编剧权益、规范行业发展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并提议建立编剧委员会基金,为编剧委员会敬业维权提供保障。

          在谈到编剧行业的生存法则时,王小平认为人品和作品是衡量好编剧的两个非常重要的标准。人品好合作的渠道就更广,这样就更容易积累人脉,反过来又会促进自己水平的提高;而作品好,也能反映出编剧本身肯付出,有创新精神,这样自然会收获良好的口碑,反过来也会促进自己的发展。

          在《芈月传》纠纷案中一直保持沉默的导演郑晓龙也在会上首次发声。他表示之前沉默是考虑到自己和王小平总编剧的关系,不想给媒体和行业的判断带来任何引导。如今此案真相大白,自己必须站出来说一下看法。

          郑晓龙导演表示,在之前关于此案的讨论中,一些行业人士、意见领袖并没有经过深入的调查就发表意见误导了舆论方向,他对此感到遗憾和失望。同时,他强调任何优秀作品的创作都需要团队去通力合作、共同努力,在合作的过程中团队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契约精神,这是做人处事的基本原则。而蒋胜男抛弃职业操守,背弃契约精神,无视双方的约定,才导致了这场闹剧的出现,给行业带来了极坏的影响。最后,郑晓龙导演呼吁行业人员一定要重视对契约精神的信守。

          行业权威专家:呼吁召开行业研讨会

          对《芈月传》一案,在场的行业权威人士也给出了自己的观点。

          中广联电视剧导演工作委员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阎建刚表示,自己非常同意郑晓龙导演的观点,也很坚定的支持乐视花儿影视和王小平的维权。他认为目前行业对文化海盗和恶意炒作的制裁力度不够,呼吁主管部门在强化创作的同时也要重视行业法制生态的建设,并团结广大的从业者一起打击行业乱象。

          中广联电视制片委员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潘洪业认为,《芈月传》一案为行业树立了一个标杆,为影视和编剧行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经典的参考范本。同时,呼吁各协会联合起来研究行业法律形态的构建,抵制并净化行业网络暴力乱象,进一步推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中广联电视剧编剧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余飞表示,蒋胜男起诉王小平和乐视花儿影视,不仅伤害了行业,更是对法律的伤害和挑衅,这种试图挑战行业底线的行为注定会让自己成为众矢之的。同时,余飞还表示,《芈月传》一案也标志着在行业内无偿进行剧本比对工作的时代已经结束,在未来更多的是希望行业能通过规范的标准和提高从业者素质等方面保护编剧权益,为他们提供健康、良好的创作环境。

          至此,历时一年多的《芈月传》案件正式落下帷幕。经过《芈月传》一案的警示,国内电视剧及编剧行业有望迎来信守契约精神和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的行业研讨风潮。只有行业规范了,从业人员素质提高了,才能产出更多精彩的、经典的作品,避免和减少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

        嘉宾合影潘洪业王小平阎建刚余飞郑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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